建議用三大手段遏制網絡犯罪
網絡淫穢、網絡欺詐、非法網絡寄遞……在互聯網帶給百姓方便快捷生活的同時,日益猖獗的網絡犯罪也在侵蝕網絡生態、侵害百姓權益,更帶來一系列法律問題。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強調,要依法打擊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信息等網絡犯罪,凈化網絡環境。
成本低、傳播迅速,危害范圍廣、隱蔽性高、取證困難的網絡犯罪正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對此,部分代表委員結合審議、討論“兩高”報告建議用三大手段遏制網絡犯罪。
掐住網絡淫穢的“命門”
2010年發生在江蘇、湖南、吉林的三起全國性網絡淫穢大案中,“第三方支付平臺色情交易”“境外服務器托管”“廣告聯盟輸血送電”等新型犯罪手段讓不少20多歲的年輕人鋃鐺入獄、前程盡毀。
“網上貼淫穢圖片、販賣淫穢光盤、提供超鏈接色情網站、組織裸聊等是我被抓之前的主要工作。”江蘇“支付在線大案”犯罪嫌疑人陳某說,他大都使用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淫穢色情信息交易,以隱蔽犯罪紀錄、方便網上洗錢、逃避法律制裁。“我還有很多同行仍在逍遙法外。”
全國政協委員、復旦大學法學院院長孫南申說,針對這些新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檢于去年出臺的互聯網傳播淫穢信息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明確:電信運營商等明知服務對象是淫穢網站,仍以牟利為目的向其提供資金和費用結算服務的,作共犯論處。同年,央行公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禁止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擅自從事支付業務。
摧毀網絡欺詐的“歪門”
“克隆網購、假扮客服、冒充司法人員,設置124處地下窩點,行騙金額約3000萬元……”2010年,大陸7省區市和臺灣11縣市警方聯合出擊,成功圍捕橫跨海峽兩岸特大網絡詐騙團伙犯罪嫌疑人451名。
在以中獎、網購、網銀、招聘、電郵等“面目”出現的網絡詐騙案件紛紛被破獲的同時,以“網絡水軍”為先鋒的虛假宣傳、商業攻擊等新型網絡欺詐行為愈演愈烈,涉及兩大乳企“網絡誹謗”的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批捕,等待宣判。
曾上網騙財騙色21人的犯罪嫌疑人孫海洋說,利用“網絡聊天室”以小恩小惠獲取受騙人信任后,讓她們自愿反過來為自己掏腰包,不僅隱蔽,也很難被認定為詐騙。
在去年浙江紹興“48秒騙走百萬巨款”大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釣魚網站仿冒網銀,盜取受害人銀行賬號、密碼和動態口令,甚至通過計算機病毒進行盜號。該案犯罪嫌疑人章某說:“盡管網站可能會被封殺,但我們可通過不斷申請網絡域名繼續進行詐騙。”
全國人大代表、律師陳舒向本次大會提交的“修改反不正當競爭法議案”寫道:“對網絡欺詐行為應設立懲罰性賠償,而不僅僅是實際損失賠償,以真正遏制犯罪行為。”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鄭鄂認為,社會誠信體系缺失與網絡欺詐案件頻發形成惡性循環,“再這樣下去,老百姓什么敢吃、什么敢用、什么敢信?”他建議,逐步建立能集納企業和個人信用紀錄的國家誠信數據庫,實現互聯互通,讓欺詐者面臨人人喊打、無處可藏的境地。
封死非法網寄的“暗門”
“網購劇毒化學品硝酸鉈致人中毒”“網購花炮非法托運引發爆炸釀成慘劇”“稀世珍寶借道網絡走私被查”“網絡販賣毒品被繳”……近年來,公安機關破獲網絡寄遞違禁物品、實施犯罪的案件與日俱增。
鄧海玲代表說,一些快遞企業收遞員從不開包驗視違禁物品,也不核對郵遞人的有效證件,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說,大量文物經網絡流失海外,互聯網已成為不法分子走私文物的捷徑。
全國政協委員、法學專家謝朝華說,雖然文物保護法明確規定文物不允許自由買賣,但太過籠統,特別對于網購網拍這種新交易方式,相關法律法規尚缺少實施細則。當務之急就是增補相應條款。
單霽翔委員說,文物部門已對現有涉及文物經營的200多家網站全面評估,并會同相關部門擬訂規范性文件,逐步建立文物品網絡經營準入和網絡交易擬似文物審核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