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呼和浩特3月15日電 去年轟動一時的“雇傭”網絡公關損害伊利商譽案的6個罪犯被送上了審判臺。3月14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生效,肖某某、安某等6個被告人犯損害商業(yè)信譽、商品聲譽罪,依法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拘役和罰款。
2010年10月,網絡若干論壇流傳伊利集團遭到競爭對手侵害,網民紛紛發(fā)帖“求真相”。隨著案件的偵破,涉案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控制,并最終被繩之以法。
被告人肖某某,女,1975年出生,大學文化,北京市博思智奇公關顧問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被告人安某,男,1978年1月18日出生,碩士研究生文化,蒙牛乳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市場二部兒童奶項目部經理;被告人趙某,男,1985年出生,大學文化,公關公司的新媒體營銷部經理;被告人郝某某,男,1987年出生,公關公司的網絡組織員;被告人馬某,男,1986年出生,大學文化,公關公司的兒童奶組負責人;被告人劉某某,女,1980年出生,大學文化,蒙牛乳業(yè)市場二部職員。
這6個被告人無一例外地都擁有較好的學歷背景,也正處于事業(yè)起步和發(fā)展的重要人生關口。然而,利用網絡“利劍”傷害他人造成的嚴重后果,使他們在人生路上跌了一個大跟頭。
呼和浩特市回民區(qū)檢察院指控:2010年7月,被告人安某等為了宣傳自己的一種兒童奶,想出了一個打擊競爭對手的邪念。在策劃會上,被告人肖某某指使被告人趙某制訂傳播計劃,趙某讓被告人郝某某安排網絡博主在博客上發(fā)表文章。
隨即,他們還花錢雇上網絡寫手撰寫攻擊帖子,并在近百個論壇上發(fā)帖炒作,煽動網民情緒;聯(lián)系點擊量較高的個人博客博主撰寫文章發(fā)表在博客上,并采取“推薦到門戶網站首頁”、“置頂”、“加精”等手法,以提高影響力;以兒童家長、孕婦等身份擬定問答稿件,“控訴”伊利乳業(yè)公司。
從2010年7月中旬至8月上旬,他們在網絡上利用論壇發(fā)帖、新聞發(fā)布、新聞推廣、博文、網絡軟文等多種形式發(fā)布了491篇文章,通過WIKI問答發(fā)布及維護352組及IM群5000個,發(fā)布“抵制伊利集團,讓我們的行動救救孩子”等文章,網上點擊率達到260多萬次。
被告人肖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安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被告人趙某,判處拘役五個月零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郝某某判處拘役五個月零二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馬某判處拘役四個月零二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劉某某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