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策劃:要聞部
采寫:新快報記者李璐 董毅
3月10日,廣州市工商局聯合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發布了“2010年度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受理投訴情況及投訴熱點分析”,在十大投訴熱點排行中,速遞服務以2261宗投訴量位于第五。據統計,2010年接到速遞服務的投訴和咨詢共4082宗,其中受理投訴2261宗,和去年相比上升500%。其中,貨物延期、損毀丟失及收費不合理位于投訴熱點前三位。
遇到問題先找商家
針對這項最新調查,新快報記者日前專訪了市消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李永強。李永強表示,500%比起往年是相當大幅度的增長,去年以網購為首的電子商務急速發展,快遞業務量大增,投訴個案也相應上漲。總體來說,快遞業前景不容樂觀。“網店店主有義務監督店內所進貨品的質量,但是無義務把關快遞服務的好壞。”李永強指出,在進行網上交易或寄遞行為時發生質量糾紛,消費者應首先向商家反映問題,若商家覺得責任不在他們身上,則由他們自己與快遞公司聯系,而不是有消費者自己和快遞公司聯系。“當商家發貨時,事實上向消費者承擔了貨品的完整性,因此出現貨物質量問題,首先就應找商家。”
李永強告訴記者,關于權責追究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消費者網購,出現延誤、質量問題等情況就要先找商家;另一種是普通寄遞,發貨方從快遞公司處得到到貨時間的承諾,出了問題就要找快遞公司。
或會對企業進行抽查
消費者向快遞公司投訴經常沒有了下文。李永強表示,行業自律性仍然較低,“先簽收后驗貨”的霸王條款若無法制止,將是行業發展的一大制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改善。目前的賠付條款對消費者不利,國家法律法規應盡量確保消費者的權益,新《郵政法》在消費者的維權方面的保護存在欠缺。“在賠付方面,如果按照新頒發的《郵政法》實施,恐怕投訴陸續有來。”
李永強表示,目前正在構思對快遞業的監督檢查工作,不排除會對企業進行抽查,但尚未明確具體實施的計劃。在此,他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進行網購消費時要懂得自我保護,要選擇有信譽、合法經營的快遞公司,“還要看它們的網店是否健全”;發現貨不對板,就拒簽,“只要不簽收,這單生意就還沒結束。”
兩法之間存在不平衡
市消委會表示,截至目前尚未發現有關于快遞企業無證經營的投訴案例。負責快遞投訴統計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消費者投訴以“催貨”為主要目的,大多數人都是直接來消委會進行投訴,而沒有先通過快遞公司。消委會則將投訴案件轉給企業,由企業反饋給消委會,多數企業反饋態度良好。在投訴事由中,延誤、損毀丟失及收費不合理占據了八九成的比例。
該負責人表示,賠付意見不統一是投訴的一大潛在因素。“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比,新《郵政法》的賠償有欠合理,兩法之間的不平衡是導致投訴的主要原因。”
李璐、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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