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3月29日中午12時,百度公司對于文庫的清理工作已取得顯著成效,文庫中文學類別的非授權作品已基本清空。記者隨后注冊文庫賬號,嘗試上傳從其他網站獲取的小說文檔時發現已經無法上傳。這也意味著,百度公司信守了3月26日下午聲明中“未來3天內徹底處理未獲版權方授權的文檔”的承諾,國內第一大搜索引擎公司到底沒有讓廣大網友們和相關監管機構失望。
前一天,在深圳IT領袖峰會上,百度CEO李彥宏曾對文庫事件做了擲地有聲的表態,“我在公司內部的態度很明確,如果管不好,就關掉百度文庫。”他強調,目前百度也正在調集公司力量加強反盜版力度,“百度希望與版權方、作家達成一個滿意的解決方案。”
自“3·15”50名作家討伐百度文庫開始,短短十幾天時間,這起中國互聯網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版權糾紛,此刻終于塵埃落定。而在眾說紛紜的紛爭背后,需要有對互聯網版權管理的冷靜思考。
眾所周知,數字化革命的潮涌之下,互聯網版權保護如何落到實處成了一道復雜難題。我們一直鼓勵創造和創新行為,保護版權擁有者的合法權益,并想以版權保護、鼓勵創新來推動社會進步。但是,我國的全民版權意識一直較為滯后,與互聯網產業的飛速發展極不協調。此次百度文庫糾紛便是此矛盾的一個縮影。
在此亂戰中各方的口誅筆伐中,所提及一些過于理想化訴求,例如“先授權、后發布”,在當今數字潮流下顯得缺乏合理性及現實性。即便是版權制度最為完善的美國,互聯網公司奉行的也是“先上傳、后比對”政策,因目前的人工和技術上都無法實現預先逐條審核。
以美國最大的視頻分享網站Youtube為例,Youtube要求版權所有者要在數據庫中首先備份版權信息,并且附使用條款。Youtube會將每份上傳的視頻與數據庫中的內容相比對,看二者是否匹配,若發現雷同,就會依照版權所有者提供的條款采取行動。這被證明是一套行之有效的保護措施,國內視頻網站優酷、土豆等都紛紛采用了這套成熟機制。
實際上,我國目前互聯網版權保護的根本不在于打擊盜版是否到位,而是版權所有者在網上很難獲得“數字收益”。以韓寒為例,其博客透露一年數字版權收入也就幾千元,大多數網絡作家還是只能以一千字幾分錢的模式賣文為生。當文學作品的價值被量化到以字數衡量時,這本身就是一個衡量作家價值的最低能的笑話。如果再逆潮流而上,則顯得更為愚蠢。
此次文庫之爭,百度公司在聲明中提出“積極推進與作家、出版社的合作,通過用戶付費閱讀和廣告分成等模式獲取收益,百度將把大部分收益回饋版權方”的解決方法。基于百度公司幾億的用戶大搜索平臺,將參與出版分成的作家的價值以人氣和影響力來計算,公平、合理、透明。
(信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