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廣州市相關部門表示,廣州曾對公務用車進行標識,但由此滋生出“特權車”問題,群眾對此也比較反感,認為標識是“特權的象征”。因此,相關部門“婉拒”了眾多市人大代表及政協(xié)委員關于“標識公務用車”的建議。對此,各位怎么看?
王則楚:90年代我們都在,沒有聽說群眾對“標識公務用車”有“特權的象征”的反映,這種強加給群眾的反映,實質(zhì)是擁有公車使用權的人自己“偽造”的。我倒是聽說,我們的官員坐著標識了的豪華公車去會開著更豪華私車的老板,覺得自己丟臉的事。
現(xiàn)在所有面包車,哪怕是私人的,都要標識,甚至就是住址也要標識成“××街道”。標識公車根本就不會有“特權的象征”的可能。據(jù)此,“婉拒”了眾多人大代表及政協(xié)委員關于“標識公務用車”的建議,可見這些官員的心虛。
曾德雄:那種認為給公車噴標識或貼標簽會導致特權車的說法非常可笑,難道人們知道是公車就都怕了?30年以前或許是這樣,但在現(xiàn)今這個信息爆炸、隨時隨地會微博上網(wǎng)的時代,公車還怎么可以趾高氣揚?人們還怎么可能見到公車就退避三舍?難道有人開著沒有標識的公車就小心翼翼、開著標識明顯的公車就氣壯如牛?如果真是這樣,那真是自尋死路,對這樣的人和青睞這種人的體制也無話可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