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消息,可以共患難不可共富貴,陡然增加的財富讓人失去昔日祥和,糗事百科創始團隊上演內斗一幕,直接導致第二大股東出局。近日出局股東抖糗事百科內斗詳情,稱財富陡增致失和。
據了解,糗事百科創辦自2005年,以網友真實糗事為主題的笑話網站,話題輕松休閑,目前在年輕人中十分流行,自2005年創辦以來,到2010年,糗事百科每個月通過網站廣告和用戶捐贈獲得的收入大約在5000元上下。
2010年10月,糗百創始人“黑衣大葛格”找到新合伙人“霜葉”,許諾給“霜葉”18%的股份,邀請“霜葉”參與糗事百科的運營和發展規劃。在將糗事百科一年收入達到10萬元,估值達到2千萬后,糗事百科爆發內斗,創始人“黑衣”逼迫“霜葉”退出糗百團隊。不過,雙方因為股份原因產生嚴重分歧。
據“霜葉”在問答網站知乎上爆料,自己當初持有的18%股份被全部侵占。此部分股份加入時價值36萬元人民幣,離開時價值540萬元人民幣,但被“黑衣”以2萬元打發錢。
“霜葉”還指出,在糗事百科收入開始暴增之后,除了需要自己提供管理和發展思路,以及指導如何開公司等必須要我來做的事情之外,任何時候決策都沒自己的事。“原來早已準備把我踢開。黑衣的理由是我不能全職加入,且商務拓展沒有什么進展。”
糗事百科創始人“黑衣”則回應指出,霜葉曾兼職參與過糗事百科的廣告銷售,但因收效不明顯,很快糗事百科就用回了AdSense。這也不符合“霜葉”自稱接受糗事百科的管理的事實。
值得注意的是,糗事百科的口號是:“快樂就是要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現在糗事百科自己的內斗反而成了行業的一個笑料,并引發業界圍觀,有分析人士認為,糗事百科另兩位股東還是太老實,犯了PR的大忌,要一口咬定根本沒有承諾股份的事情,或者這樣狡辯:當初承諾給你股份是基于一個前提:你必須全職加入,否則股份作廢。
出局股東自述:
關于我與糗事百科問題的說明
很多人知道我在去年加入糗事百科,并成為第二大股東的事情,因此現在也仍然有人時不時來咨詢合作事宜,那么在此進行一次具體的說明。
我已經與糗事百科網站沒有任何關系,糗事百科網站的站長黑衣已經侵占了我的全部股份,并把我從團隊中踢出.所以以后不用再找我談糗百的合作問題了.具體的說明如下:
第一,經過簡介。
2010年10月底,糗百團隊的某成員通過朋友找到了我,想讓我給糗百的發展提出一些辦法。我在了解具體情況后表示,要和站長黑衣面談并得到股份,才會加入并給出幫助。而后與黑衣進行了會面。當時的糗百月收入只有5000元左右,且老舊的服務器已經超載。收入基本上只夠維持。黑衣對于糗百的發展不飽期望,認為不會賺到錢,能夠維持就湊合了。我給他講解了自己的想法,并作出了之后的發展規劃及展望。向他說明了糗事百科可以在一年的時間內達到月收入超過10萬,估值至少可以到2000萬rmb,以及如何做到。
黑衣認可了我的思路,并承諾給予糗事百科15%的股份,后又主動提出增加到18%。當時我說明了自己的想法,也表明了雖然參加共同創業,但我有自己的生意,不論將來糗百發展如何,我都肯定是兼職,而不可能全職投入。我的目的是拿到一些股份,然后把網站做大,通過將來出售股份獲得應有的回報。
而后我通過朋友關系,以半價左右的價格替糗百購買了新的服務器并墊付資金。不久又通過朋友在此購買了兩臺半價服務器。僅此一項便替資金緊張的糗百節約了5萬rmb以上。
從2011年起我正式加入糗百的管理,商談的結果是我來作為團隊的頭腦,提供管理和發展思路。同時由于人手少,商務方面也由我兼任。由于這之前糗百的管理權并不在黑衣手上,而是在另一位之后退出的成員那里(具體涉及他們之間的矛盾,出于尊重,不深談),因此在接手后廣告等方面都需要從頭開始。經過一個多月的嘗試,我發現糗事百科網站的廣告回饋效果是非常差的,只有同等網站的1/3到1/5左右,因此如果賣廣告位給客戶,對客戶而言基本穩虧不賺,這樣也影響糗百自己的名聲。
經過團隊的討論,決定放棄了原本打算的外聯廣告方式,仍然采用google的Ads廣告。另一方面,雖然不斷有客戶提出投放廣告或其他合作,但由于黑衣一直說在準備改版,無法有長期和確定合作,所以之后幾個月基本上就沒法再談各種商務合作了。
在2011年接手管理后,順著我提出的發展思路,糗百的用戶數和收入都開始持續暴漲。到3月份時候已經達到了月收入2-3萬元左右。此時黑衣和另一位創始團隊成員G(我加入后的核心成員有三人,黑衣、我、G,后來又有兩人陸續加入)開始有了過于豪邁的期望值,從之前說要做1000萬美元估值,到開始說要做1億美元估值。我察覺了這種過于盲目樂觀的氣氛,認為應該對團隊發展有一定制衡。
作為團隊中的頭腦,我提出應該有決定權或否定權,防止黑衣或G頭腦發熱而做一些不理智的決定,但大概是怕我奪取控制權,此建議被否定。此時兩人也提出準備成立公司專職運營網站,并且和另外兩人一起都在準備辭去現有工作。我不贊成倉促成立公司,而應該在有一定發展基礎后才走這一步。但兩人意志堅決,我便退一步提出如果糗百月收入可達到5萬便不再阻止,并且在成立公司前要告訴我,我好對他們進行公司經營的簡單培訓。
而后他們便很少再與我聯系,直到6月我偶然問起G,才得知黑衣已經悄悄于5月份注冊了公司,4個人都已經辭職加入了公司。考慮到這4個人都沒有經營管理經驗,我仍在老婆剛生完孩子的情況下,抽時間去了辦公地點,對黑衣進行了公司經營管理方面的指點。事實上,直到此時,我仍然沒有意識到一個問題,就是黑衣一直沒有給我股權的書面確認。
由于黑衣和我都混在一個論壇,我并沒有太擔心這個問題。而且黑衣曾經說自己年收入超過40萬,我覺得這種收入檔次的人應該也不會對我那18%股份有什么貪念,畢竟他自己有50%呢。因此雖然從2月我就陸續幾次提出書面確認股份,而黑衣一直口頭答應但卻總以各種理由推脫,我卻并沒太放在心上。直到6月這次面談,我再次提出了應該明確股權,黑衣還是口頭答應了,卻根本沒有任何行動。直到8月份我才知道,成立公司時根本沒有注冊我的股權,而在我6月份去給他講課教導的時候,他卻完全裝作不知道。
之后到了8月初,某天忽然收到幫我買服務器的朋友的詢問,問我服務器是否壞掉。我茫然間回問,才知道原來糗百的新服務器中,有一臺進行搬遷,因快遞問題出現了損壞故障,但黑衣并沒有告訴我,而是偷偷通過其他方式找到了我朋友來尋求解決。如果不是朋友想到先問我,我就完全被蒙在鼓里了。這時候我才意識到,黑衣在有意識的把我排除在糗百的管理之外,而且之前幾個月的逐漸冷淡并不是偶然。這時候糗事百科的月收入已經超過10萬,提前達到了我加入時所預期的收入水平。
我因此聯系了黑衣和G,黑衣的答復是找我沒找到。這和之前多次出現的情況基本相同——糗百有決策或事情的時候我總是最后一個知道,而且都是通過G才知道,而黑衣每次都會說“QQ告訴你了沒回音”“短信你了大概沒收到”“給你打電話了打不通”之類的理由。我突然意識到這不是偶然,而是他有意識的做法。因此再次質詢股權問題。這一次我終于得到了明確答復,而這只是極品事件的開始。
我得到的答復是:“有鑒于你‘曾經’對糗百的貢獻,我們決定‘贈送’給你1%的股份。”而且這1%的股份還要用代持的方式由黑衣持有,我沒有擁有權。
突然之間,18%變成1%了。
我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糗百收入開始暴增之后,除了需要我提供管理和發展思路,以及指導如何開公司等必須要我來做的事情之外,任何時候決策都沒我的事。原來早已準備把我踢開。
黑衣的理由是我不能全職加入,且商務拓展沒有什么進展。于是經他和G商議,決定剝奪我全部股份,只是由于我“歷史上”作過貢獻,出于“對你貢獻的感激”,給你1%股份。
我對此當然不能接受,要求雙方面談。8月中旬,進行了第一次交涉,沒有結果。我認為可以削減我部分股份,但1%不可接受。而且最重要的是作為股東,根本沒有我參與的股東決議,且是剝奪我股份的決議,為什么他們倆可以來做?這是完全無視股東權益的行為,且沒有任何職業道德可言。黑衣和G則堅稱1%不可再增加。侵占的那17%股份,他們要用來當作以后招攬人才的期權池。最后決定雙方各自再考慮,一周后再談。
兩周后(沒錯,是兩周,他們之后一直以拖延為主,從未按時過)詢問G,才知道他們所謂的再考慮,并不是考慮恢復或提高我的股份,而是想找個雙方都認識的人來說服我接受1%的結果。于是我放棄了再溝通的打算,提出同意簽約,但保留訴訟的權利。于是第二個極品事件來了。
事實上由于我的證據并不足夠,且沒有書面協議,因此我即使控告,也無法勝訴。但黑衣卻嚇破了膽,在第二次交涉時又否定了他前一次自己拿出來的股份代持協議。并且要求我必須放棄訴訟權利,否則1%都不給。我終于被黑衣極品的言行所激怒,憤怒下說出如果你這么無恥的話會讓你不得好死。于是黑衣獲得了新的理由,表示即使給了我1%股份也無法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而后在談話中再次否定了剛剛提出的條件,說就算我放棄訴訟權利也不給簽協議,而要求讓G來和我簽代持協議。這樣才能讓他自己擺脫任何可能的法律糾紛(這是他原話)。
我還從沒見過這么沒有擔當的團隊或公司領導人,這真是讓我開了眼界。由于他突然連續變卦,而G當然也不會答應來替他簽協議,因此這輪交涉又沒結果。雙方約定三天后給出最終決定。
三天后(已經進入9月份),從G處得到答復,由于咨詢了法律方面的同學,發現我之前的18%股份由于沒有文字協議,沒有法律效力,根本可以無視。于是黑衣和G決定1%也不給了,而是改為給10萬rmb的補償,且10月前只給2萬,另外8萬要逐步慢慢給。同時,這些錢是作為“道義上的感謝”,而不是對侵吞我股份的補償。換句哈說,就是已經完全不承認我曾經是第二大股東這件事情了。我已經懶得和這樣沒有道德下限的團隊進行糾纏,答應了這個提議,并擬出了協議。而后,第三個極品事件又來了。
他們拒絕簽協議。也就是說,先給我2萬,而后那8萬沒有協議或合同約束,純粹靠他們倆“個人的道德約束”,表示肯定會給,但絕不簽協議。對于這種用根本不存在的東西作為擔保的行為,我除了繼續苦笑,已經沒什么言語可以表達。由于真的不想再糾纏,因此我又答應了。
最后,我在昨天獲得2萬元補償。剩下的8萬就只能期待他們的“道德約束”了。而我則與糗事百科團隊不再有任何瓜葛。
換句話說,在讓糗百獲得半年月收入翻了接近20倍的成果之后,我得到的那點施舍還不如我直接把朋友幫忙買的服務器自己拿去淘寶賣掉賺得多。
第二,得失總結。
我的股權變化是這樣的:
2010年10月,約定了15%股份。
2011年1月,黑衣主動提出增加到18%股份。
2011年5月,公司偷偷成立,我沒有被告知的情況下被偷掉了全部股份。
2011年8月初,黑衣名義上決定施舍給我1%股份表示感謝。
2011年8月底,施舍的1%股份也被取消,改為10萬人民幣酬謝。
2011年9月,10萬人民幣也沒能獲得有法律效力的協議,只給了2萬,剩下8萬看他們的道德水平。
我給糗事百科提供的:
1、行之有效的發展思路,并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令網站用戶數增加20倍,月收入增加20倍。估值增加15倍(加入時別人最多肯出200萬收購,離開時黑衣自稱估值已達3000萬人民幣)。
2、加入后在糗百最窮困潦倒的情況下主動墊資并通過關系先后購買了3臺服務器,直接節省糗百資金4、5萬人民幣(三臺服務器市場價格超過10萬,如果沒有我的關系他們根本舍不得買,尤其第一臺完全就是我墊錢買的)。
糗事百科、黑衣和G給我的回報:
1、持有的18%股份全部侵占。此部分股份加入時價值36萬元人民幣,離開時價值540萬元人民幣。
2、2萬元打發錢。
對于糗事百科,我加入時候目的很明確,占有小部分股份,幫助黑衣把網站在短時間內做到爆發性增長,一年內翻到2000萬人民幣以上估值。然后可以選擇大家繼續兼職,然后每年按比例分錢,也不用投入太多精力。或者找到合適的買家進行整體出售,大家按比例分錢。無論怎樣,首先是實現大幅度增值,然后獲利,且首先是讓黑衣獲得最多的收益。直到8月獲知自己的利益被侵占之前,我的思路中關于優先讓黑衣獲得最多收益的想法始終未曾改變,即使那之前他對書面確認股份的事情一拖再拖,我也仍然沒有改變過想法。這是我作為一個職業商人對承諾的堅持,盡管這份堅持并沒換來任何回報,反而是背叛。
但黑衣所想的都是融資、圈錢、上市。并且為了這個目標干脆侵占我的全部股份,用來給他實現目標而充作期權池。而我從來也不認為糗百這樣一個沒有什么核心價值的小網站值得VC或PE慷慨解囊,畢竟直到現在發展的思路和步伐都還是我在加入時候所制定的,我很清楚糗百的極限在哪,而黑衣和G則完全不清楚。他們甚至連用戶分析、市場分析之類的基本事情都不會做,即使在最后8、9月的談判階段都還要我教。
我有的是對市場和商業價值的天生直覺,而他們似乎覺得只要有了我開始提供的思路就不再需要我了。大概確實也沒法再談到一起。
另外,一個有趣的細節:剛加入時候,黑衣稱我為“聯合創始人”;圖窮匕見之后,則稱我為“歷史上曾經對糗百有過貢獻的人士”,而這個時候我還沒退出團隊呢,就已經“被歷史”了。
對于黑衣和糗百團隊,我認為他們缺乏基本的商業素養。如果我承諾了一件事情,不論是否付諸文字,都一定會去做到。而他們只要是對自己有利的事情,不僅可以完全不在乎是否有過承諾,甚至可以隨便通過侵占別人利益的方式來達到目的,并心安理得。我覺得無知雖也可怕,但“心安理得”四個字更可怕。尤其是在做出這種侵吞合伙人股份的事情后,還能多次面對面的強調自己心安理得,這真的太無敵了。
他們似乎覺得,只要沒有法律的約束,那么隨時毀約完全是一件理直氣壯的事情,而不論自己是否承諾過任何事。
我確實不了解以前的黑衣是個什么樣的人。也許他曾經真的是個不錯的人,但很顯然突然而至的財富讓他變了。
第三,個人心得體會。
首先,我得承認自己有失誤。也許是我過于低估錢的威力,也許是我過于高估人的道德下限,總之我在對黑衣和G這兩人的信任上犯下了重要錯誤。損失全部股份,應該說是這種信任所應付出的代價。
從始至終,黑衣和G都并不是抱著一種侵占我股份的心理。在他們兩人看來,我沒有用處了,那么拿走我的全部股份是一種“理所應當的,完全沒有任何道德壓力”的事情。這不是揣測,而是經過兩人自己多次反復強調的原話。在他們兩人的價值觀里面,只要是對糗百有利的(事實上是對他倆有利的,因為他倆現在就是最大的兩個股東,只是他們總把自己的利益用糗百利益來偷換掉),那么不論什么做法,都是對的,即使這種做法是在侵占別人的利益。因此他們其實是抱著問心無愧的想法來把我趕走的。
沒錯,是問心無愧。他倆都認為,我在讓糗百爆發增長上面有重要作用,但既然我現在沒用了,我就可以滾了。
我無從探究究竟是什么原因,讓人可以在這么短時間內產生這樣的變化。也許是短時間內的賬面財富暴增讓人扭曲了性格,也許是我一開始接觸的黑衣就是個深藏不露的厚黑高手。但我深深以為,如此道德水準,是無法領導一個好團隊的。
黑衣缺乏作為一個團隊領導者應有的大部分素質。在需要我幫助的時候,他會表現得很誠懇,但在獲得幫助之后,便不再有任何感激存在。
他曾說“你所教的那些東西,其實別的很多人也都跟我說過,所以就算沒有你我們也一樣會如此發展起來”,當然,這是在經過短短半年時間月收入已經提高20倍之后他才說的。我不知道如果有那么多人跟他說過的話,為什么糗百在我加入前會陷入長時間的發展低谷,甚至出現了衰退,而讓其管理者不得不四處找人請教尋求突破。
他還曾說“你廣告聯系不利,所以你根本不配有你那18%股份。”他也忘了這是團隊一起商議后決定放棄廣告外聯,并且糗百在不用Ads的情況下單獨出售廣告時讓每一個客戶都只賠不賺的結果。
黑衣不懂管理,如果我不教的話,他完全不知道公司的行政工作究竟都有什么。他也不懂法律,很多基本的法律常識都不清楚。他同樣沒有一個Leader應有的擔當,作為法人的他會把可能給他帶來訴訟的協議推給團隊成員去簽,而且他對于“合同”和“協議”這種東西有著完完全全的恐懼。我不知道如果你面對一個只要簽合同就畏縮不前,什么都說要用他并不存在的“道德”來作為擔保的客戶,是否也會哭笑不得。
當然,其實在最后聯系的這一個月里,黑衣和G給了我很多意料之外的精彩語錄。應該承認,在我做生意這十多年時間里,還從沒遇到過這樣完全沒有道德下限,沒有商業道德的人。雖然確實損失了全部的股份,但我還是覺得有所收獲。至少以后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
(對于后面的一些質疑和詢問,我在提問主貼的評論中作了回復,很抱歉我對知乎的功能不太熟悉,所以只好找個方便點的回進去了。)
既然有人問道,我就回答一下吧。
首先這是個誠信問題,如果承諾了別人股份,就該盡快書面確認,并且即使沒來得及落實到協議,也該承認自己嘴里說出來的話.但黑衣沒有.加入的第一天,請我的前提就是我要持有股份.坐在一張桌子前面談,這事情其實就已經確定了.而后的15%,以及后來的18%,都是黑衣自己嘴里說出來的.我做生意也有十年了,我嘴里說出來的話,我絕對是要認的.即使沒合同,沒協議,只要跟客戶談判時候我承諾了的,我就都做到.但他們沒有.而且從加入到最后翻臉,我大概有5\6次左右跟黑衣專門說過該用書面協議確認股權,但他都是嘴上答應之后不做.甚至偷偷成立公司,已經把我的股份暗中侵占之后,面對我來教他如何開公司,他都仍然滿口答應確認股份卻絕口不提已經吞光。
第二,關于兼職全職.我加入的時候,談得很清楚,所有合伙人都是兼職,沒有全職.我也說得很清楚,大家都兼職就行了,我加入就能帶大家一年收入至少漲10-20倍,到時候要么定期分紅,要么干脆網站賣掉.大家都不影響自己的工作,還能都賺到.這是一開始就說了的,所以并不存在什么期權之類的問題.但中途看到有錢賺,黑衣他們改變了想法,又想自己成立公司然后融資然后上市去.我不贊同,但他們已經不再管我的想法.在這種情況下,他們背著我成立了公司,然后又說我是兼職的所以不給我股份.無論于情還是于理,應該都找不到什么借口吧。
第三,我和他們不是沒談過,自從翻臉以后,面談大概有3\4次.不是我的態度變,而是他們在變.一開始黑衣說就給1%,而我雖然明知已經被坑,卻仍然認可降低我股份的現實,只要求保留3%,也就是哪怕承認他們侵占股份的現實,按6年vest也該有我的那一份.但他堅決不同意。而后就是我同意了1%,但他卻因為聽說我打算回頭告他們,干脆連1%都不給了。這之后又改為說給我10萬,我也同意了。但他們又改口為先只給2萬,另外8萬一年以后看盈利狀況“憑良心”給我。這期間,無論是1%,還是10萬,又或者2萬+8萬,沒一次肯簽協議。基本上是我同意了他們的條件,他們就會立刻否定自己的條件,然后開出更苛刻的條件。我能忍兩個月,我也很佩服自己了。
第四,在黑衣等人口中,我是一個光說兩句話什么都沒作用的人。這里做老板的應該也很多,應該知道一個頭腦在團隊中的作用。那不是要去編程或要去跑腿才能體現出的價值,如果這才是作用,那做老板的基本都可以從公司里滾開了。我在自己的公司,每天也就是跟客戶打打電話聊聊天吃個飯,談談合同催催款,以及給手下員工分配一下項目罷了。但除此之外的很多事情并不是用工作量能夠來衡量的價值。黑衣本身是個產品經理出身,做項目他ok,管理他沒經驗。所以我雖然是小股東,卻在做頭腦的工作。我一見面就確認要他占50%,是因為我做生意時間不短了,我尊重股權。網站是他的,所以我要他控股,讓他賺到最多的利益。我因為無法全職(盡管所有人也都是兼職,并且強調過這個事情),所以我只要拿到一小部分增值的獲益就行了。現實是增值之后,在他們眼里我這點股份用來留著當期權池更有用,所以我就被踢開了。要知道,我的股權一開始是15%,后來才是18%。如果我真像他們說那么什么都不管光靠忽悠,以大家所看到的黑衣的精明,他會自己說給我15%?他又會自己說給我提高到18%?
最后,我確實沒有書面協議證據。不過后面倆月的歷次談判,其實我錄音了。不過對我來說,我對于這股份或錢,都已經沒有任何興趣。我甚至不想看到這個人的id在我視線之內。所以,這些錄音我不會公布,也不會用來告他們的。
這事情對我來說就到此為止了。我真的惡心壞了。這十年來我沒有過這么糟糕的合作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