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萬眾矚目的3Q大戰“法庭版”正式開始,雙方針鋒相對好不熱鬧。從法庭現場傳回來的消息看,360和騰訊的爭論焦點之一就是對“相關市場”的界定,簡單地說,就是騰訊到底在哪個市場壟斷了。確定這一點是認定騰訊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前提,也是整個訴訟的基礎。
360當然把“相關市場”的范圍圈定在騰訊最擅長的即時通信(IM)市場,而且故意將IM的市場進一步縮小到只包括QQ、MSN等最傳統的IM軟件,然后用各種第三方調研機構的數據來論證QQ的絕對領先優勢,以便為后面的壟斷控訴做好鋪墊。
且不說第三方調研機構的數據五花八門甚至彼此矛盾,與反壟斷法嚴格定義的市場份額不可同日而語,稍微了解互聯網的人也能從自身體驗感覺到,如今的IM市場早就不是只有QQ和MSN這種電腦聊天軟件了。比如,淘寶的阿里旺旺和中國移動(微博)的飛信都可以讓用戶通過電腦直接給手機收發短信,實現電腦和手機兩大平臺間的即時通信。這種功能融合趨勢下,手機短信算不算IM?短信的用戶和信息數量與QQ不相上下,而在這個“相關市場”里最有優勢的一定是電信運營商們。
再往前看,除了電腦上的聊天軟件、手機短信、電話等傳統的即時通信手段,連電子郵件也開始提供網頁聊天功能,更不用說還有這幾年很流行的新浪微博、人人網、手機微信等等一系列新IM工具。我們早就不再只是傻傻地趴在電腦前等QQ回話,而是使用一套整合了電腦桌面IM、移動IM、短信、電話、電子郵件、微博、社交網站等多種通信手段的IM體系。在這個系統中,騰訊不但占不了壟斷地位,還面臨著飛信、阿里旺旺、YY語音、網易郵箱、新浪微博、人人網等等厲害對手的競爭。
可笑的是,360還拿騰訊2004年上市時的招股說明書來說明IM與短信、電話、電子郵件間的區別。難道他們的律師和專家都看不到八年間通訊科技發送了怎樣日新月異的變化嗎?事實上,就連360請來為自己說話的商業分析機構RBB也在報告中將微博和社交網站提供的IM服務視為IM產品的一種,真是不給面子。
360對“相關市場”的界定還有另一個重大缺陷,那就是中國幾大互聯網公司早就擺脫了單一產品間的抗衡,進入平臺競爭的時代。
正如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CNNIC)報告指出的:“即時通信已經不再是一個單純的聊天工具,它已經是成功具有交流、娛樂、商務辦公、客戶服務等特性的綜合化信息平臺。”大家都知道QQ不僅是用來聊天交流的IM產品,更是包括郵箱、社交、音樂、游戲、門戶、搜索、安全、電子商務等多種應用的綜合性平臺產品。
再看360,它的主打安全產品也都在向平臺化擴展,引入了廣告(360導航)和社交(新浪微博)等服務。360掌門人周鴻祎(微博)更曾經在他的博客 《360的未來是什么》中寫道: “平臺公司通過提供一種普遍服務,從而獲得了海量的用戶,其品牌和產品體驗能夠對用戶產生很強的影響力。這種普遍服務可以是即時通訊,可以是搜索,可以是安全。”
除了騰訊和360,百度、阿里、新浪等主流互聯網公司都具有平臺性特征。大家共同的商業模式就是通過提供某種核心免費服務吸引用戶來自自己的平臺,之后通過這些用戶以廣告、增值服務等其他方法實現盈利。這也意味著,騰訊、360、百度、阿里、新浪等大公司參與的都是經濟學家所說的“多變市場”競爭,它們在用戶和商家(包括廣告商)之間搭建起交換平臺,所以彼此競爭的焦點在于爭奪海量用戶并讓用戶在自己的平臺上花更多時間,而不是在某一個產品上打得你死我活。這一點360的證人RBB的報告也是承認的。
將平臺競爭引入“相關市場”能極大擴展這起壟斷案件的視野。我們可以看到,如果有一家超市的水果質量最好,吸引了大部分想買水果的顧客,當然不能因此就說這家超市壟斷了整個超市行業。如果非要說這就是壟斷,那么360也應該被起訴壟斷了國內互聯網安全領域。
不少業內專家也認為這起訴訟案的“相關市場”界定應該以平臺競爭為標準。長期關注3Q的北京市盛峰律師事務所主任于國富(微博)就在文章中指出:“從本案來看,騰訊公司與360之間進行競爭的‘相關市場’,既不是騰訊公司的主場(IM軟件),也不是360公司的主場(安全衛士類軟件),而是將雙方的競爭關系和競爭產品囊括在內的市場。”
所以,360如果真心要起訴QQ壟斷,就要敢從“平臺競爭”的深層次入手,而不是故意圈定電腦IM軟件這個小小的領域靠“茶杯風暴”興風作浪。但遺憾的是,事實已經證明360沒有這樣的視野和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