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6月19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谷歌(微博)周二向美國外國情報監視法庭(FISC)提出請求,要求該法庭允許自己在公布政府機構的數據索要次數時將其分類。
據悉,谷歌公司在呈請中要求FISC從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立場出發,允許自己在公開政府機構的數據索要次數時,將這些索要請求分為“涉及國家安全”和“基于刑事調查”兩類。
谷歌此舉是為了減少美國國家安全局“棱鏡”監視丑聞對谷歌聲譽造成的損害。如果這一請求成功,谷歌將成為第一家披露與“棱鏡”項目有關信息的互聯網公司。
“媒體上的不實或誤導性報道已經損害了谷歌的聲譽和業務,也引起了谷歌用戶的極大不安。”谷歌公司在向FISC提出的呈請中表示。
其他被卷入丑聞的大型互聯網公司——包括Facebook、微軟、蘋果和雅虎公司——已經在最近幾天批露了它們收到的來自美國各級政府機構(包括當地司法機構、FISA法庭和其他國家安全機構)的用戶數據索要總次數。
關于如何與政府博弈以獲得更多的透明度,各大高科技公司產生了分歧。一家高科技公司的一名律師宣稱,谷歌提出的呈請只會妨礙別的公司與政府之間的非正式談判。
“任何熟悉游戲規則的人都知道,在與政府談判的過程中插入法律行動,會導致問題的解決需要更長的時間,甚至導致最終的失敗。”這名律師說。
在索要數據的政府機構類別方面,谷歌已經比其他公司披露了更多信息,如FISA法庭發出的國家安全信函。谷歌還表示,僅僅披露政府機構數據索要總次數將是一個倒退,這會讓用戶覺得公司在提高透明度方面沒有任何主張。
為回應全球互聯網自由聯盟(internet freedom groups)最近幾天的爭議,谷歌在呈請書中還宣稱,更多的信息披露對確保公眾的知情權和有效辯論很重要。
“這些信息有著顯著的重要性,透明度對推進公民對國家監視行為的民主、有效的公開辯論至關重要。”它說。
與Twitter一樣,谷歌歷來在捍衛公眾用戶權利、反對政府侵犯公民隱私方面立場堅定。2006年,美國司法部要求谷歌交出一些用戶的搜索記錄,結果被谷歌成功回絕。
“透明度是谷歌的核心價值。谷歌公司有義務向用戶和公眾披露世界各地政府機構對谷歌公司的數據索要情況。”谷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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