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律師事務所Brower Piven周一宣布,它已經代表巨人網絡集團(Giant Interactive Group Inc)所有普通股股東發起一項集體訴訟,指控巨人集團董事會成員在出售該公司時違反了信托責任。
此前,巨人集團宣布,已經與Giant Investment和Giant Merger公司達成最后協議,根據該協議,巨人集團將被Giant Investment和Giant Merger收購。
起訴書稱,根據該協議條款,巨人集團的股東將在該交易中獲得每股12美元。交易完成后,巨人集團將成為一家全資子公司,這實際上相當于從上市公司變成私有公司。
起訴書稱,巨人集團董事會沒有在達成協議前將股東利益最大化,違背了對股東的信托責任。起訴書還質疑,買方是否出價過低。
這項起訴是在美國紐約州南部的地區法院發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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